免费核名,十五分钟反馈信息!

咨询我们

    注册公司受理中心 总部

     

    电话:400-018-0990

    联系人:徐经理

    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202室(9号线商城路站)

    注册公司受理中心 分部

     

    电话:400-018-0990

    联系人:徐经理

    地址: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

    代理记账 商标注册 企业变更等

     

    电话:400-018-0990

    联系人:徐经理

    地址: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

外资公司注册
外商投资公司清算的程序
来源: 外资公司注册    日期: 2018-09-21    文字大小:      

  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期限届满、经营不善,严重亏损,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的,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,报原审批机关核准。审批机关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。

  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,应当在企业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对外发出公告,通知债权人、债务人,并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清算程序、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,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。

  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债权人代表、主管机关代表组成,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、律师等参加。

  清算组的清算费用从企业现有的财产中优先支付。

  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履行下列职权:

  一、召集债权人会议;

  二、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,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;

  三、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;

  四、制定清算方案;

  五、追回债权和清偿债务;

  六、分配剩余财产;

  七、代表外资企业起诉和应诉。

  清算组对清算结果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,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:

  一、支付清算组的清算费用;

  二、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、劳动保险费用;

  三、缴纳所欠税款;

  四、清偿公司债务。

  清算组对清算结果不能够清偿债务的,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,并将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处置。

 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,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,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。

  外资企业清算结束,其资产净额和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视同利润,应当依照中国税法缴纳所得税。

  外资企业清算结束,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,缴销营业执照。


上一篇:注册香港公司优势
下一篇:2011上海注册外贸公司的注意事项

专注注册外资公司,外资注册代理等,提供公司注册流程、许可证办理、公司注册费用等咨询。

版权所有  备案号:沪ICP备17051098号-2   网站地图

总部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:400-018-0990 

杨浦分部: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